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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94章 雪夜求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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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别抬头,快趴下来。”郑远清同样沙哑着嗓子小声说道,“你们看,那里有尸乱前打下的草垛子,有一半已经塌掉,你看那高度,只有大型动物才能够得着,肯定是牦牛。而且那塌掉的半拉雪不厚说明最近两天那动物刚找到这儿,下这么大的雪不容易找食儿,那家伙估计还得回来。”
  
      “可这什么时候是个头啊?再趴下去嫣云就死翘翘了。”嫣云撅了撅嘴嘟囔了一句继续趴下不吭声了。
  
      郑远清没有接腔,他比嫣云更着急,只是打猎这事儿真急不得。自打从逃生舱出来至今已经三个星期了,他们却连那个最近的储备点都没到。
  
      这几日的雪越来越大,地上的积雪也越来越厚,没有重型车辆的路途变得艰难无比,摩托车的机动性再强但是在这齐胯深的雪窝子里却发挥不出半点用处。
  
      早在积雪埋过大腿深时,摩托车就再也开不动了,车队只能弃车,一辆辆摩托车被埋入积雪层,郑远清收回生物发动机、大伙拆下3辆边三轮摩托的车斗、卸掉轮子捆上长绳当雪橇就这么一步步地向着既定目标前进。
  
      从大前天开始,他们就已经断粮,一路上打的猎物早已吃完;冰天雪地中对人体热量的消耗要大得多,如果再猎不到动物他们不用饿死,低体温症就会要了每一个人的命。
  
      由于他们没有固定的居所,所以下套设陷阱没有用,他们只能采用最原始的守株待兔猎杀过往的动物,为了眼前可能出现的猎物,他们已经在这里趴了大半夜,再趴下去就会出人命的。
  
      其实这才是真正的末世,当没有了神奇的斯太尔军卡后,末世的一切又重新呈现在了众人面前;趴下去会冻死,而不趴下去,则会饿死,前无通道后无退路,这就是残酷的末世。
  
      “大家准备来了,有大个的,一公里外。”多亏老天眷顾,又趴了十分钟,于洋嘶哑着嗓子小声对雪堆里藏着的队员们提醒道。
  
      “所有人员准备,必须保证一轮齐射就干掉它。”郑远清小声命令道,然后慢慢地从领口摸出一把54式军用手枪轻轻地上膛、顶火。其余人也纷纷掀掉身上的白色伪装毯,解开衣扣拿出藏在怀里的步枪拉枪栓上膛,然后盖上伪装毯、用雪把枪管埋住静静地等待着那头“大个的”猎物出现。
  
      “哞——”一声低沉的牛叫声透过厚重的夜幕远远传来,不用说,这是一头牦牛;雪堆里的众人很快就听到了沉重的呼吸声。
  
      “吼——哞”就在大伙悄声无息地举起了枪时,远处突然传来几声尸吼和牦牛愤怒的嘶鸣,紧接着传来一声声重物落地的声音,看样子是某些丧尸挡了牦牛的路被修理了。
  
      “大家小心,牦牛出现以后马上一轮齐射打死它,这是头野牦牛,很危险。”郑远清看了看手中的54式有些没底气地说道,他没想到会是野牦牛;野牦牛的皮肤十分厚实,除却腹部和脖子的皮肤较薄外其他地方最厚的可达到2寸,而且极具韧性,这种皮肤54式手枪最多也就穿个眼儿而已。
  
      又过了几分钟,众人已经能够看见一个巨大的身影在悠闲地向不远处的草垛子走来。这个黑影足有一米八还多,身长在两米六以上,浑身的长毛在北风的吹拂下凌乱地飘舞着,如果不是那对长长的犄角和不时传来的牛吼声,估计这个黑影被当成鬼的概率要远大于被认出是牛的概率。
  
      郑远清看出来了,这是一头野生牦牛,其体型是家养牦牛的两倍,看这样子体重估计在千斤以上。牦牛可浑身是宝,不说别的,单单这身肉都够他们吃上两个月的了。
  
      “开火”郑远清没有做任何预备工作,而是在静悄悄中突然大喝一声带头打响了手枪,牦牛的听觉很灵敏,任何事先的统一号令都会惊动它,而受了惊吓的牦牛飞奔起来可不亚于一辆坦克;而猛地来一下反而会出其不意攻其不备。
  
      “呯呯呯呯”一瞬间10条火舌在黑暗中闪动着的耀眼的光芒,一串串子弹带着莹莹的火光纷纷飞向野牦牛那硕大的头颅。正在警觉地吃着草的野牦牛仅仅是愣了一下还未待有所反应就被八一杠的子弹轰碎了头颅,巨大的身躯猛然倒下发出一声巨响。
  
      “快撤全体退出500米”郑远清猛地掀开伪装毯拖着麻木的双腿向后方猛跑,其他战士也相互搀扶着纷纷站起向着埋藏着3个车斗的小丘跑去,震天的尸吼声在他们身后响起,听得出附近的丧尸已经开始向枪响处聚集。
  
      “沙沙沙沙”正在奔跑的大伙突然听到身后传来积雪踩踏的声音,声音频率之快表明这个声音的主人正以极高的速度向此飞驰而来,不用说,能跑这么快的不是豺狼就是那种像活人一样的丧尸,而且不是一个,而是一群
  
      “是野狼都停下,准备战斗”郑远清大喊一声迅速扎住脚步,对付这种猛兽绝对不能跑,只能短兵相接地和它一战,在这种环境下人根本跑不过狼。
  
      就在郑远清刚刚转过身的一瞬间一个黑影已经窜到了距离他不远的地方,那精悍而修长的体型、以及一双泛着青绿色的眼睛都表明了这是一头野狼;而且更可怕的是,这头狼竟然在雪地里呈“z”字型奔跑——这是一只见过人的狼,它不但能识别出面前的人类手中有没有枪,而它懂得如何避开人类的枪支
  
      可惜的是,它第一个要消灭的人不该是郑远清,它碰到了一个强劲的对手。面对疾奔而来的野狼,郑远清非但没有跑,而是站在原地手枪平举,纹丝不动地扎着弓步,唯一一只眼睛根本不随着那条狼的运动而运动,只是瞄着一个固定的地方。
  
      野狼的这种跑法似乎就是为了躲避猎手的子弹而总结出来的经验,如果猎手的眼睛跟随着狼做“z”字型运动,只能被它彻底绕蒙而错过最佳的攻击时间;郑远清打过狼,他当然熟知这一套,他要做的就是在狼跑到“z”字型转弯的那一瞬间、在狼久力已尽新力未发准备跑下一个“z”字的时候,轻摆枪口一枪结果掉它。